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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報1月18日訊(全媒體記者 王文)長沙市住建局、市委人才辦近日印發的《關于強省會人才購房實施細則》(以下稱《實施細則》)明確:45歲周歲(含)以下,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,落戶長沙并繳納社保或個稅后,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。同時,對省內市州高層次人才,按程序認定后,享受長沙戶籍同等購房待遇。
去年,湖南出臺《關于實施強省會戰略支持長沙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其中明確“放寬人才落戶限制,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在長沙就業人員可即時申報落戶。”長沙市出臺的《關于貫徹和落實強省會戰略的行動方案(2022—2026年)》明確,經認定45周歲(含)以下、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(博士、碩士不限年齡)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,可憑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直接落戶。
根據《實施細則》,“強省會”人才購房政策將落實以供保需、以需促供、供需聯動、系統平衡的要求,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,嚴防投機炒房。在認定標準上,45周歲(含)以下的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(博士、碩士學歷不限年齡)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(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限年齡)的人才,可通過“人才引進”通道,即可在“我的長沙”APP網上辦理人才落戶,落戶后繳納社保或個稅,可在長沙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住房。